发表时间: 2026-10-12 10:23:51
作者: 炼化及石化下游产业网
浏览: 13
10月8日,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。
2026年9月30日,华谊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材料公司”)和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西新材料”)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子公司与阿科玛公司(Arkema Inc.)诉讼案件的《民事判决书》,主要判决内容如下: “驳回原告阿科玛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,120,550元,由原告阿科玛公司负担。”
案件基本情况
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《民事起诉状》等法律文书,阿科玛公司对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提起诉讼。在起诉状中,阿科玛公司声称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侵犯其专利权,申请经济赔偿共计4.3亿元,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。
2025年11月14日,华谊集团子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材料,原告阿科玛公司变更了诉讼请求。原请求判令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.3亿元;变更为请求判令新材料公司就其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4.3亿元,广西新材料对新材料公司应承担赔偿款中的约1.1亿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其他请求不变。
公告显示,根据一审判决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未侵犯阿科玛公司专利权,驳回阿科玛全部诉请。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,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。因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,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。
来源:华谊集团,化工新材料